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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株洲市转办第一、第二批信访转办件
7月27日、7月28日湖南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向株洲市转办了第一批30件信访件、第二批32件信访件。

其中,第一批为7月26日接访件,期间第二督察组信访组共接听投诉举报电话49次,包括19次属于重复投诉,最终认定有效投诉为30次。该批信访件中,没有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向株洲市交办信访件的重复件。有5件由于群众重复投诉次数较多,作为重点件转办,其余25件作为一般件转办。
第二批为7月27日接访件,期间第二督察组信访组共接听投诉举报电话50次,包括18此次重复投诉,最终认定有效投诉为32次。该批信访件中,有1件属于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向株洲市交办信访件的重复件,属于重点转办件,另还有6件由于群众重复投诉次数较多,作为重点件转办,其余25件作为一般件转办。
按照督察组工作要求,重点转办件必须在3日内,一般转办件在5日内向督察组反馈查办情况。
株洲市配合省环保督察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按照本次督察工作要求,对标对表完成工作任务,并在规定时限内,向督察组反馈案件查办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