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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简报

更新时间:2018-08-01 作者: 字体:

株洲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简报

第12

 株洲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31日

 

省环保督察组组织召开环保工作座谈会

 7月28日,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督察组组织我市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负责人座谈,深入了解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来自全市各行各业的十多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围绕对市委市政府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评价、人大和政协在监督政府环境保护的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涉及环境保护的议案和提案办理情况等方面积极发言,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湘江保护和治理、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环保监管执法、基层环保能力建设、全民环保意识提升等问题表示关切。

全市环保系统座谈会上,市环保局班子成员、市环保局各科室、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环保局主要负责人,介绍中央、省安排部署的环保工作推进情况、本辖区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工作难点;评价市委、市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本单位履行统一监督管理职责情况及存在问题,对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与会人员表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采取了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各职能部门也都尽力履行各自的环保职责,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面对环境保护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全市要进一步加大环保工作力度、在党政履职、监管执法、产业结构调整、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等方面持续发力。

省环保督察组对我市环保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认可,要求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此次环保督察为契机,勇于担当,切实督促党委政府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扎实有效地做好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省环保督察组要求全市环保系统工作人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勇于承担环境保护的责任;抓住机遇,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坚持不懈、持续努力,以久久为功的决心,为建设美丽中国、美丽株洲作出贡献。

 

天元区迅速处理群众信访举报件

 

截至7月30日,天元区人民政府共接到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受理的群众信访举报37件,其中重点案件1件。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根据群众信访举报件,责成各相关单位,立即核实具体情况,对情况属实的举报件,依据各项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情况不符的举报件,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区委、区政府要求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责,加强监管力度,争取把环境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株洲县及时办理省环保督察信访交办件

 

目前,株洲县共接到省第二环保督察组信访交办件8件。株洲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采取自我加压的态势,组织环保、畜牧、国土、镇政府等单位联合执法,以督察促整改为契机,高质量整治全县范围内的养殖场、垃圾处理场等生态环境问题。采取现场调查、现场处置的办法,对南洲镇泗马村多家养殖场和龙船镇庙前村的养殖场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目前已有2家已完成清栏工作。

 

茶陵县迅速整改古城香业污染问题

 

7月30日,茶陵县收到省第二环保督察组交办的“茶陵古城香业有限公司生产加工气味刺鼻浓烈,造成大气污染投诉问题”信访件,茶陵县环保执法人员立即依法现场检查该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地面、窗台有大量积尘,所有车间均敞开式生产,生产过程中有刺激性气味,造成大气污染。茶陵县环保局立即调查取证办理该案件。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