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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金莎矿业有限公司金盆金矿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醴陵市金莎矿业有限公司金盆金矿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醴陵市金莎矿业有限公司金盆金矿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现将项目排污口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排污口论证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金盆金矿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官庄镇潭塘村 |
| 建设单位 | 醴陵市金莎矿业有限公司 |
|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机构 | 湖南景新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论证范围:潭塘江本项目采矿区废水排放口至官庄水库,全程7.8km,并外延至官庄水库(选矿区废水排口经480m无名小溪与采矿区废水排放路径汇合)。本项目共设两个排污口:采矿区排污口位置27.920153,北,113.508239东;选矿区排污口位置27.927122北,113.508341东。 |
| 对水环境的影响 | 正常排放和非正常排放条件下,项目按照工艺处理达标后的污水排入受纳水体潭塘江后,排口下游的Pb、As等重金属污染因子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官庄水库水质可以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标准。按照工艺处理达标后的污水排入受纳水体潭塘江后,排污口下游预测浓度可达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底线要求;但为了保证本项目对地表水的影响,要求公司必须对废水处理站严格防控,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同时加强废水处理系统的管理,关键设备一用一备,建设应急事故池,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杜绝事故排放的发生。本项目退水河段潭塘江不属于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不属于自然保护区,没有珍稀保护鱼类及水生生物,不涉及经济鱼类的“三场”,整个河段水质类别将不会发生明显变化;项目的建设对其整体水质影响不大,不会对水生生态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所以,正常工况下,金莎矿业排水对水生生物基本没有影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