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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上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上升煤矿15万t/a原煤开采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攸县上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上升煤矿15万t/a原煤开采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攸县上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上升煤矿15万t/a原煤开采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现将项目排污口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排污口论证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入河排污口名称 | 攸县上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上升煤矿15万t/a原煤开采项目入河排污口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株洲市攸县鸾山镇咸弦村 |
建设单位 | 攸县上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论证报告编制单位 | 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论证范围:废水处理站排污口上游500m至刘家里溪入咸弦河汇入口处约3.5km的刘家里溪河段及刘家里溪入咸弦河汇入口至咸弦河入酒埠江水库汇入口处约4.7km的咸弦河段,总计8.2km河段。本项目共设一个排污口:排污口位置经纬度为113°40'33.6699767999997"、27°10'31.9675512"。 |
对水环境的影响
| 项目排水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1煤炭工业废水有毒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2采煤废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本项目废水在水文条件下预测计算,预测结果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标准要求,不会改变功能区水质要求,项目在排污情况下,水质类别没有发生明显变化。但为了保证本项目对地表水的影响,要求公司必须对废水处理站严格防控,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同时加强废水处理系统的管理,关键设备一用一备,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杜绝事故排放的发生。项目不产生温排水,不存在温排水影响水生动植物、鱼类等敏感生态影响问题。项目没有排入典型盐类污染物,排污受纳水体水量丰沛,水质较好,水动力作用和稀释能力较强,不会造成受纳水体富营养化现象。因此项目排水不会对流域水生态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
水环境保护措施 | 项目矿井涌水经井下水仓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于井下生产,剩余部分通过水泵经主井抽排至现有的废水处理站,经处理后部分用于地面生产,剩余部分外排刘家里溪,废水处理站采用采用“曝气+絮凝沉淀+过滤”工艺;淋滤水经收集后通过水泵提升至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刘家里溪;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后外排后通过水泵抽排至废水处理站计量池,与矿井涌水、矸石堆场淋滤水一起外排。经核算,废水总排口满足满足环环评〔2020〕63号文件要求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1煤炭工业废水有毒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2采煤废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项目不产生温排水,没有排入典型盐类污染物,排污受纳水体水量丰沛,水质较好,水动力作用和稀释能力较强,不会造成受纳水体富营养化现象,因此,对水生生态影响较小。项目污水处理工程运营单位应加强日常管理,对各污水处理设备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确保排污水质稳定达标;同时制定事故排放的预防和应急措施,杜绝和预防污水事故排放的发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