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权限内入河排污口(新建、改建、扩大)审批 > 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株洲兴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补充设置论证报告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更新时间:2024-06-18 作者: 字体: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兴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补充设置论证报告》,现将项目排污口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排污口论证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入河排污口名称

株洲兴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

建设地点

株洲经济开发区(原株洲云龙示范区)龙头铺街道办事处兴隆山社区

建设单位

株洲兴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论证报告编制单位

湖南省环科院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论证范围:胜利港入白石港上游0.5km至胜利港入白石港下游7.5km8km的白石港水域范围。湘江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为:白石港入湘江上游0.5km至白石港入湘江下游2.5km,共计3km的湘江水域范围。

对水环境的影响

 

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时,本项目废水处理达标后排入白石港,地表水水质预测浓度均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质标准达到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影响较小。

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有白炭黑生产车间的压滤、洗涤废水,经多级沉淀后排入废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收集排入废水处理站处理,最终通过一个总排口外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