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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回垅仙生活垃圾处理场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拟作出审批决定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炎陵县回垅仙生活垃圾处理场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现将项目排污口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排污口论证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入河排污口名称 | 炎陵县回垅仙生活垃圾处理场入河排污口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炎陵县霞阳镇颜家村 |
建设单位 | 炎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论证报告编制单位 | 湖南国盛检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论证范围:本次论证范围主要为跃进水库。本项目共设一个排污口,坐标为:东经113°47'35.9892",北纬26°31'06.1180"。 |
对水环境的影响 | 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时,本项目废水处理达标后排入跃进水库,尾水执行《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表2中规定的排放标准限值。跃进水库现状监测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水作类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总磷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要求。 |
水环境保护措施 |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及地面冲洗用水经污水管网收集后汇集到调节池、渗滤液经集排系统收集进入调节池后一并进入渗沥液处理站处理达《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表2的排放浓度限值后,与膜下污染地下水一体化处理站处理后的尾水进入在线监测系统,最终排入跃进水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