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权限内入河排污口(新建、改建、扩大)审批 > 作出审批决定公开

2021年8月30日~9月22日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审批决定

更新时间:2021-09-23 作者: 字体:

20218月30日9月22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审批决定

序号

审批文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1

株环[2021]32

醴陵市金莎矿业有限公司

金盆金矿日处理100吨金矿采选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

株环字[2021]32号


2

株环[2021]33

醴陵市日景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小横江矿区铁石尖矿段金矿300t/d 采选入河排污口设置

株环字[2021]33号


3

株环[2021]36

炎陵县太和科技畜牧有限公司

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

株环字[2021]36号


4

株环[2021]38

醴陵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醴陵经济开发区一期工业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

株环字[2021]38号




本公示自20219232021930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