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权限内入河排污口(新建、改建、扩大)审批 > 作出审批决定公开
2022年4月28日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审批决定
2022年4月28日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审批决定
序号 | 审批文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1 | 株环字[2022]6号 | 攸县益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攸县运背山铁矿3万t/a磁铁矿开采项目入河排污口 |
本公示自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11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