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帮扶故事——"今后定会加强管理严格治污"
更新时间:2024-06-28 作者:贺力强 字体:大 中 小
监督帮扶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2023年9月,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收到生态环境部推送的"醴陵市德泽饲料有限公司"监督帮扶线索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帮扶检查。
醴陵市德泽饲料有限公司位于湖南省醴陵市经济开发区东富工业园三电路旁,主要从事配合饲料(畜禽、水产)生产及销售。
帮扶人员到达现场后认真查阅了该企业的环评文件、排污许可证、自主监测报告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经过对该公司非道路移动设备进行监测,发现德泽饲料公司车牌号为2-JBB00213的叉车(出厂编号:020308D9360)尾气光吸收系数为0.56/m-¹,超过限值标准 GB 36886-2018《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表1"排气烟度限值 Ⅲ类规定的光吸收系数标准"(0.50/m-¹),检测结果现场打印出具给企业,并经企业签字确认。
德泽饲料有限公司所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排放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责令醴陵市德泽饲料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车牌号为2-JBB00213的叉车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拟对该公司处罚款5000元整。企业负责人承诺今后定会加强管理严格治污,改善周边群众的生活环境,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增加员工的管理水平。
通过此次监督帮扶,取得了企业的理解和支持,提升了区域环境质量。我分局执法人员加强对企业及周边的巡查,今后将定期对企业持续开展监督帮扶工作,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审:杨桦;二审:邓斌;三审:瞿众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