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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株洲市生态环境行政违法当事人主动公开道歉承诺管理工作指南(征求公众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的实施,充分发挥环境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规范公开道歉承诺工作,促进行政违法当事人主动纠正环境违法行为、自觉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1版)>的通知》(湘环〔2022〕8号)《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株洲市生态环境涉企轻微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轻罚、免罚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株环〔2022〕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实际,我局起草了《株洲市生态环境行政违法当事人主动公开道歉承诺管理工作指南》。现根据《株洲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至6月30日。相关意见建议请发至邮箱:331049283@qq.com,联系人:刘慧,17707333981。
衷心感谢您对株洲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15日
株洲市生态环境行政违法当事人主动公开道歉承诺管理工作指南(征求公众意见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