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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涉铊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的情况公示

更新时间:2021-12-20 作者: 字体:

根据《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有关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涉铊环境问题情况予以公示。

反馈问题:湖南省有色金属资源历史上粗放式开发,导致部分区域及工矿场地、土壤耕地重金属污染严重。湖南省涉铊企业多,涉铊尾矿库、废弃矿山多,多次发生涉铊污染事件。2020年以来,湘江干流22个饮用水水源地中,17个出现铊浓度异常,其中2020年8月,有12个铊超标。

责任单位:株洲市人民政府(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湘江株洲段干流及主要支流重点断面铊等重金属浓度明显下降,重要水源地铊等重金属超标时间有效防控,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

完成情况:涉铊环境问题完成整改,涉铊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湘江流域铊浓度异常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湘环发〔2021〕1号)要求,我市对照铊企业排查整治标准,排查出14家涉铊企业23个环境问题,我市高度重视,多措并举,精准实策,全面完成涉铊问题整改工作,切实管控好涉铊环境风险,全力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公示时间:2021年12202021年1224

受理部门: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31-28682660

联系地址:株洲市天元区衡山路137号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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