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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省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全省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专项督察报告〉的函》(湘环督办函〔2022〕40号)文件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养殖污染问题群众反映强烈。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不完善,部分养殖户粪污直排,对周边环境污染问题突出,信访投诉情况时有发生。
责任单位: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
完成情况:1.加强组织。今年来,市农业农村局专门组织了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部署会,并联合我局印发了《2023年株洲市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督促县市区根据方案迅速组织开展整治工作。
2.强化排查。组织各县市区开展规模以下养殖户摸底排查,对存在养殖污染或污染风险的206户建立了问题整改清单并督促开展整改。
3.加强督办。对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的交办件、警示片和媒体曝光及群众举报的污染问题,及时了解情况,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限期销号。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8日—2023年12月22日
受理部门: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31-28682650
联系地址: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中路137号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