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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重点项目建设单位的一封信

更新时间:2024-02-06 作者: 字体:

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

在过去的2023年,单位在株洲投资建设项目被列入我市重点建设项目范围,衷心感谢对我市营商环境的充分肯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大力支持,为加快推进我市“制造名城”“幸福株洲”和推进“三高四新”战略做出了卓越贡献。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形势压力较大的情况下,贵单位在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方面的积极主动投入,为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进做出了巨大贡献。为了服务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局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和“多评合一”试点等改革创新服务举措,为重点项目保驾护航做出了生态环境部门应有的努力。为进一步提高对重点项目建设的服务水平,同时确保贵单位重点项目顺利推进,为株洲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恳请贵单位和我们同向努力,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优化服务。为进一步认真落实“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我局完善了联系机制,对重点项目已安排专班专人对接,尽最大努力做到程服务。如贵单位遇到生态环境方面的难点问题,请及时向我局专班提出,我局将第一时间全力高效解决(市生态环境局专班服务电话:0731-28682662,联系人:锜华)

二、主体责任。为确保贵单位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希望贵单位在项目建设时按环评审批要求,切实落实环保“三同时”要求,尽快取得排污许可证,正常运行环保设施,确保达标排放。明确环保具体责任人和分管领导,落实环保管理制度和要求,做到依法依规、守法经营。

三、欢迎监督。我局专班及各分局工作人员将按“全生命周期”要求进行服务,对我局工作人员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欢迎贵单位及时举报(举报电话:0731-28687595)。我局将从严从快处理。

在春节即将来临之际,再次感谢贵单位对我市经济发展做出的积极努力,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衷心祝愿宏图大展!财源广进!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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