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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情况公示

更新时间:2024-12-12 作者: 字体:

202412月份,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联合相关执法部门根据《株洲市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试行办法》(株环联〔20194号),对2名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人进行奖励,拟颁发奖金400元。

我们诚挚呼吁市民朋友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有权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举报电话、网络平台等途径,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共同守护株洲的绿水青山,共建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