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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株洲市2025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分局、机关各科室,经开区企业服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环境污染,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根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部令第27号)文件要求,我局对株洲市2025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进行了调整更新。
现将《株洲市2025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对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列入名录的环境监管重点单位要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污染控制措施,做好自行监测,主动公开相关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履行社会环境责任。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