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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 株洲这样捍卫蓝天!

更新时间:2018-10-23 作者: 字体:




落实省政府召开的全省特护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我市特护期大气污染防治任务,10月18日下午,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工作专题部署会在市政府召开。


会议现场


株洲本月16日至次年3月15日为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减少秋冬季节重污染天气出现的频次,降低空气污染程度,确保环境空气质量优良。


会议公布了《株洲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特护期间,株洲以燃煤设施、重点工业企业、机动车、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秸秆焚烧、饮食油烟等为重点防护对象,进一步强化管控措施,加强大气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严格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建立健全整体强化与特护期管控相结合的空气质量保障机制。


市生环委办公室主任、市环保局局长章文才发言


特护期内:株洲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对重污染天气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强度、路径的变化及时做出预测预报,每天向社会公众发布通告。当市气象局监测或预测到易造成污染物累积的气象条件时,环保部门与气象部门开展联合会商,将预警等级结果上报市人民政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发布预警。


市政府副市长何朝晖在会上发表讲话


"只要一如既往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我们有信心、有条件、有基础打好蓝天保卫战,为全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何朝晖要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工作形势;进一步聚焦重点,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工作;压实工作责任,全面形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合力。注意发动、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回应群众的关注和期待。


会议还对株洲市突出环境问题进行了交办。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