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新闻动态 > 图片新闻

4月份株洲环境质量通报已出炉,速看

更新时间:2022-05-30 作者: 字体: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4月全市环境质量状况的通报》,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全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4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总体状况

全市城区共监测30天,其中12天为优,14天为良,4天轻度污染,空气质量达标(优良)率为86.7%,较上年同期(100.0%)下降13.3%(减少4天),首要污染物为O3。


综合指数为3.57,较上年同期3.19上升11.9%。

六项主要污染物浓度较上年同期比较分别为:PM2.532微克/立方米 ,较上年同期下降3.0%;PM10 46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上升12.2%;NO2 24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17.2%;SO2 8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上升33.3%;CO0.7毫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22.2%;O3175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上升75.0%。


2.城市五区状况

各区空气质量达标率(天数)与上年同期比较,均有所下降(减少),其中天元区和荷塘区为86.7%(下降13.3%,减少4天)、芦淞区为83.3%(下降16.7%,减少5天)、株洲经开区为76.7%(下降20.0%,减少6天)、石峰区为70.0%(下降30%,减少9天)。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各区从好到差排名为:株洲经开区、天元区、荷塘区、芦淞区、石峰区。

各区PM2.5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株洲经开区下降31.0%(下降幅度最大),天元区下降8.3%,芦淞区下降3.0%,荷塘区上升21.4%,石峰区上升22.2%;各区PM10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均有所上升,其中芦淞区上升2.0%、天元区上升2.6%、石峰区上升12.8%、荷塘区上升14.0%、株洲经开区上升15.8%(上升幅度最大)。


3.南四县(市)和渌口区情况

空气质量达标率(天数)与上年同期比较,除醴陵市为83.3%(下降16.7%,减少5天),其余均为100%(不变)。

县市区PM2.5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均有上升,其中攸县上升4.8%、茶陵县上升11.1%、渌口区上升13.0%、醴陵市上升22.7%、炎陵县上升83.3%(上升幅度最大);县市区PM10浓度较上年同期比较,除攸县下降6.1%,其余均有上升,其中茶陵县上升13.8%、渌口区上升17.1%、醴陵市上升37.5%、炎陵县上升129.4%(上升幅度最大)。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5个县市区在全省90个县市的排名分别为:茶陵县(第8名)、攸县(第10名)、炎陵县(第20名)、渌口区(第64名)、醴陵市(第71名)。



(二)1-4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总体状况

全市城区共监测120天,其中38天为优,58天为良,19天轻度污染,5天中度污染,空气质量达标(优良)率为80.0%,较上年同期(83.3%)下降3.3%(减少4天)。

综合指数为4.17,较上年同期4.41下降5.4%。

六项主要污染物浓度中除O3142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上升36.5%外,其余五项较上年同期均有所下降,分别为:PM2.547微克/立方米 ,较上年同期下降9.6%;PM10 55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16.7%;NO2 30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16.7%;SO2 7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12.5%;CO1.1毫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8.3%。


2.城市五区状况

各区空气质量达标率(天数)均有所下降(减少),其中株洲经开区为80.0%(下降2.5%,减少3天)、天元区为79.2%(下降4.1%,减少5天)、芦淞区为77.5%(下降4.2%,减少5天)、荷塘区为78.3%(下降7.5%,减少9天)、石峰区为76.7%(下降10.8%,减少13天)。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各区从好到差排名为:株洲经开区、天元区、荷塘区、石峰区、芦淞区。

各区PM2.5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除荷塘区上升2.1%,其余均有所下降,其中株洲经开区下降26.3%(下降幅度最大),芦淞区下降11.1%、天元区下降5.9%、石峰区下降4.3%;各区PM10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均有所下降,其中石峰区下降24.2%(下降幅度最大)、荷塘区下降22.5%、芦淞区下降22.1%、天元区下降20.3%、株洲经开区下降19.7%。


3.南四县(市)和渌口区情况

空气质量达标率(天数)与上年同期比较,除醴陵市93.3%(下降3.4%,减少4天)、渌口区94.2%(不变),其余均有上升(增加),其中攸县96.7%(上升6.7%,增加8天)、茶陵县100%(上升4.2%,增加5天)、炎陵县100%(上升1.7%,增加2天)。


县市区PM2.5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除炎陵县上升9.1%,其余均有下降,其中茶陵县下降17.2%(下降幅度最大)、攸县下降13.9%、醴陵市下降11.8%、渌口区下降5.3%;县市区PM10浓度较上年同期比较,除炎陵县上升30.0%,其余均有下降,其中攸县下降35.1%(下降幅度最大)、茶陵县下降30.0%、醴陵市下降15.4%、渌口区下降12.7%。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5个县市区在全省90个县市的排名分别为:茶陵县(第4名)、炎陵县(第6名)、攸县(第29名)、醴陵市(第52名)、渌口区(第67名)。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一)4月水环境质量状况

31个江河省控及以上断面中大桥头、酒埠江水库、望仙桥水库和官庄水库4个断面水质为Ⅰ类;星火、渌水入河口和杨泗3个断面水质为Ⅲ类;其余24个断面水质为Ⅱ类。


1.各类型断面水质状况

(1)6个国控考核断面中大桥头断面水质为Ⅰ类;星火、渌水入河口和杨泗3个断面水质为Ⅲ类;马家河(霞湾)和草市镇2个断面水质为Ⅱ类。

(2)9个市、县域交界断面中杨泗、渌水入河口2个断面水质为Ⅲ类;马家河(霞湾)、草市镇、太和、华里、苏州坝、仙井和菜码头渡口7个断面为Ⅱ类水质。

(3)6个流域生态补偿断面中渌水入河口断面水质为Ⅲ类;马家河(霞湾)、太和、苏州坝、草市镇和仙井5个断面水质为Ⅱ类。

(4)8个渌江流域考核断面中望仙桥水库断面水质为Ⅰ类;星火、渌水入河口和杨泗3个断面水质为Ⅲ类;株洲县自来水厂、铁水入渌水口、三刀石和仙井4个断面水质为Ⅱ类。

(5)与上月比较,酒埠江水库断面水质上升,由Ⅱ类上升为Ⅰ类;杨泗断面水质下降,由Ⅱ类下降为Ⅲ类;大桥头、望仙桥水库和官庄水库断面水质稳定保持为Ⅰ类;星火、渌水入河口断面为Ⅲ类水质;其余24个断面水质稳定为Ⅱ类。


2.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情况

4月份,全市区3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稳定保持Ⅱ类水质,达标率为100%。



(二)1-4月水环境质量状况

1-4月,31个地表水水质考核断面中大桥头和望仙桥水库2个断面水质为Ⅰ类,渌水入河口断面水质为Ⅲ类,其余28个断面水质为Ⅱ类。

1-4月,12个饮用水水质考核断面(县级饮用水源地按季度监测)水质均为Ⅱ类。



(三)县市区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排名

相比去年同期,1-4月,9个县市区(经开区管委会无省考断面)中攸县、醴陵市和荷塘区水质改善幅度相对较大,茶陵县改善幅度很小,炎陵县和渌口区水质为恶化(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3名)。



三、工作要求

渌水入河口断面1-4月平均水质为Ⅲ类,星火断面水质连续2个月为Ⅲ类,杨泗断面4月水质下降至Ⅲ类,炎陵县和渌口区水质呈恶化趋势,影响我市在全省水质及其改善率的排名,渌口区、醴陵市、攸县、炎陵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排查流域水环境问题,及时制定解决方案并限期整改,确保辖区水体及各断面水质持续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