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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sthjj/2022-01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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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日期: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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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全市环境质量通报来啦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5月全市环境质量状况的通报》,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全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5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总体状况
全市城区共监测31天,其中11天为优,17天为良,3天轻度污染,空气质量达标(优良)率为90.3%,较上年同期(100.0%)下降9.7%(减少3天),首要污染物为O3。
综合指数为3.36,较上年同期2.89上升16.3%。
六项主要污染物浓度较上年同期比较分别为:PM2.532微克/立方米 ,较上年同期上升33.3%;PM10 40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上升8.1%;NO2 23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上升4.5%;SO2 7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上升16.7%;CO0.8毫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持平;O3156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上升18.2%。
2.城市五区状况
各区空气质量达标率(天数)与上年同期比较,除天元区为100.0%(持平)外,其余均有所下降(减少),其中荷塘区为96.8%(下降3.2%,减少1天)、芦淞区和石峰区为90.3%(下降9.7%,减少3天)、株洲经开区为87.1%(下降9.7%,减少3天)。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各区从好到差排名为:株洲经开区、荷塘区、石峰区、天元区、芦淞区。
各区PM2.5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除株洲经开区持平,其余均有所上升,其中石峰区上升36.4%,芦淞区上升37.5%,天元区上升45.5%,荷塘区上升59.1%(上升幅度最大);各区PM10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除荷塘区下降7.5%,其余均有所上升,其中石峰区上升2.7%、天元区上升9.4%、株洲经开区上升11.1%、芦淞区上升15.0%(上升幅度最大)。
3.南四县(市)和渌口区情况
空气质量达标率(天数)与上年同期比较,除渌口区96.8%、(下降3.2%,减少1天)、炎陵县100.0%(持平)外,其余均有所上升,其中醴陵市和攸县为100.0%(上升3.2%,增加1天)、茶陵县为100.0%(上升6.5%,增加2天)。
县市区PM2.5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均有上升,其中渌口区上升18.2%、醴陵市和茶陵县上升33.3%、攸县上升64.3%、炎陵县上升122.2%(上升幅度最大);县市区PM10浓度较上年同期比较,除茶陵县下降3.2%,其余均有上升,其中渌口区上升8.6%、醴陵市上升17.1%、攸县上升20.0%、炎陵县上升150.0%(上升幅度最大)。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5个县市区在全省90个县市的排名分别为:炎陵县(第12名)、茶陵县(第39名)、攸县(第40名)、醴陵市(第69名)、渌口区(第75名)。

(二)1-5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总体状况
全市城区共监测151天,其中49天为优,75天为良,22天轻度污染,5天中度污染,空气质量达标(优良)率为82.1%,较上年同期(86.8%)下降4.7%(减少7天)。
综合指数为4.03,较上年同期4.09下降1.5%。
六项主要污染物浓度较上年同期分别为:O3146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上升30.4%;PM2.544微克/立方米 ,较上年同期下降4.3%;PM10 52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13.3%;NO2 29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12.1%;SO2 7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持平;CO1.1毫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持平。
2.城市五区状况
各区空气质量达标率(天数)均有所下降(减少),其中天元区为83.4%(下降3.4%,减少5天)、株洲经开区为81.5%(下降3.9%,减少6天)、芦淞区为80.1%(下降5.3%,减少8天)、荷塘区为82.1%(下降6.6%,减少10天)、石峰区为79.5%(下降10.6%,减少16天)。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各区从好到差排名为:株洲经开区、天元区、荷塘区、石峰区、芦淞区。
各区PM2.5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分别为:株洲经开区下降23.1%(下降幅度最大),芦淞区下降4.3%,天元区和石峰区持平,荷塘区上升7.0%;各区PM10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均有所下降,其中荷塘区和石峰区下降20.0%(下降幅度最大)、芦淞区下降17.1%、天元区下降15.8%、株洲经开区下降14.3%。
3.南四县(市)和渌口区情况
空气质量达标率(天数)与上年同期比较,除醴陵市94.7%(下降2.0%,减少3天)、渌口区94.7%(下降0.7%,减少1天),其余均有所上升(增加),其中攸县97.4%(上升6.0%,增加9天)、茶陵县100%(上升4.6%,增加7天)、炎陵县100%(上升1.3%,增加2天)。
县市区PM2.5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除炎陵县上升21.1%,渌口区持平外,其余均有所下降,其中茶陵县下降11.1%(下降幅度最大)、攸县下降6.5%、醴陵市下降6.3%;县市区PM10浓度较上年同期比较,除炎陵县上升46.2%,其余均有所下降,其中攸县下降30.0%(下降幅度最大)、茶陵县下降26.1%、渌口区下降9.8%、醴陵市下降8.3%。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5个县市区在全省90个县市的排名分别为:茶陵县(第5名)、炎陵县(第6名)、攸县(第24名)、醴陵市(第59名)、渌口区(第70名)。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一)5月水环境质量状况
25个江河省控非国控断面中,官庄水库断面水质为Ⅰ类,其余24个断面水质为Ⅱ类。
1.各类型断面水质状况
(1)5个县域交界断面,太和、华里、苏州坝、仙井和菜码头渡口为Ⅱ类水质。
(2)3个流域生态补偿断面,太和、苏州坝和仙井断面水质为Ⅱ类。
(3)5个渌江流域考核断面,望仙桥水库、株洲县自来水厂、铁水入渌水口、三刀石和仙井断面水质为Ⅱ类。
(4)与上月比较,酒埠江水库和望仙桥水库断面水质下降,由Ⅰ类下降为Ⅱ类;官庄水库断面水质稳定保持为Ⅰ类;其余22个断面水质稳定为Ⅱ类。
2.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情况
5月份,全市区3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稳定保持Ⅱ类水质,达标率为100%。

(二)1-5月水环境质量状况
1-5月,25个地表水水质考核断面中望仙桥水库断面水质为Ⅰ类,其余24个断面水质为Ⅱ类。
1-5月,12个饮用水水质考核断面(县级饮用水源地按季度监测)水质均为Ⅱ类。

(三)县市区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排名
相比去年同期,1-5月,9个县市区(经开区管委会无省考断面)中攸县、醴陵市和天元区水质改善幅度相对较好(从第1名到第3名),渌口区改善幅度很小,茶陵县水质为恶化。

三、工作要求
1-5月,城区臭氧浓度较上年同期上升30.4%,各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在超标预警天强化涉VOCS企业监管,加强交通疏导,增加洒水作业频次,全力降低污染物排放。
茶陵县水质呈恶化趋势,茶陵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排查流域水环境问题,及时制定解决方案并落实到位,确保辖区内水体水质得到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