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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sthjj/2023-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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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日期:202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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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份株洲环境质量通报来啦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2月全市环境质量状况的通报》,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全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2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总体状况
全市城区共监测28天,其中3天为优,19天为良,6天为轻度污染,空气质量达标(优良)率为78.6%,较上年同期89.3%下降10.7%,首要污染物为PM2.5。
综合指数为4.59,较上年同期3.57上升28.6%。
六项主要污染物浓度较上年同期比较分别为:PM2.557微克/立方米 ,较上年同期上升23.9%;PM10 69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上升43.8%;O3116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上升38.1%;NO234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上升21.4%;SO2 6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持平;CO1.2毫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上升20.0%。
2.城市五区状况
各区空气质量达标率(天数)与上年同期比较,株洲经开区为82.1%(下降14.3%,减少4天)、荷塘区为78.6%(下降7.1%,减少2天)、石峰区为82.1%(下降7.2%,减少2天)、天元区为82.1%(下降3.6%,减少1天)、芦淞区为67.9%(下降17.8%,减少5天)。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各区从好到差排名为:株洲经开区、荷塘区、石峰区、天元区、芦淞区。
各区PM2.5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均有上升,其中荷塘区上升16.3%、芦淞区上升22.0%、石峰区上升22.7 %、天元区上升23.9%、株洲经开区上升36.6 %、(上升幅度最大);各区O3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均有上升,其中荷塘区上升34.1%、芦淞区上升40.5%、石峰区上升24.1 %、天元区上升53.2%(上升幅度最大)、株洲经开区上升25.8%。
3.南四县(市)和渌口区情况
空气质量达标率(天数)与上年同期比较,炎陵县为96.4%(下降3.6%,减少1天)、攸县为96.4%(持平)、茶陵县为96.4%(下降3.6%,减少1天)、醴陵市为92.9%(下降3.5%,减少1天)、渌口区为78.6%(下降17.8%,减少5天)。
县市区PM2.5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渌口区上升46.2%、攸县上升9.4%、茶陵县上升47.8%、炎陵县上升52.4%、醴陵市上升72.4%(上升幅度最大);县市区O3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渌口区上升34.1%、攸县上升88.1%(上升幅度最大)、茶陵县上升66.7%、炎陵县上升40.2%、醴陵市上升15.7%。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5个县市区在全省90个县市的排名分别为:炎陵县(第7名)、攸县(第12名)、茶陵县(第20名)、醴陵市(第66名)、渌口区(第88名)。

(二)1-2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总体状况
全市城区共监测59天,其中6天为优,36天为良,9天轻度污染,4天中度污染,4天重度污染,空气质量达标(优良)率为71.2%,较上年同期(69.5%)上升1.7%(增加1天)。
综合指数为5.17,较上年同期4.44上升16.4%。
六项主要污染物浓度较上年同期分别为:PM2.571微克/立方米 ,较上年同期上升18.3%;PM1088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上升37.5%;O3112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上升33.3%;NO2 31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13.9%;SO2 6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持平;CO1.2毫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持平。
2.城市五区状况
各区空气质量达标率(天数)较上年同期分别为:株洲经开区为72.9%(下降1.7%,减少1天)、荷塘区为69.5%(上升3.4%,增加2天)、石峰区为72.9%(上升1.7%,增加1天)、天元区为71.2%(上升3.4%,增加2天)、芦淞区为61.0%(下降5.1%,减少3天)。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各区从好到差排名为:株洲经开区、荷塘区、石峰区、天元区、芦淞区。
各区PM2.5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均有上升,其中荷塘区上升11.3%、芦淞区上升21.0%、石峰区上升12.3%、天元区上升16.4%、株洲经开区上升25.9%(上升幅度最大);各区O3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均有上升,其中荷塘区上升41.8%、芦淞区上升34.5%、石峰区上升32.5%、天元区上升42.5%(上升幅度最大)、株洲经开区上升30.3%。
3.南四县(市)和渌口区情况
空气质量达标率(天数)与上年同期比较,炎陵县为94.9%(下降5.1%,减少3天),茶陵县为89.8%(下降10.2%,减少6天)、攸县为84.7%(下降8.5%,减少5天)、醴陵市为78.0%(下降16.9%,减少10天)、渌口区为71.2%(下降16.9%,减少10天)。
县市区PM2.5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均有上升,渌口区上升50.0%、攸县上升24.3%、茶陵县上升59.3%、炎陵县上升52.0%、醴陵市上升91.2%(上升幅度最大);县市区O3浓度较上年同期比较,均有上升,其中渌口区上升50.0%、攸县上升75.7%(上升幅度最大)、茶陵县上升45.2%、炎陵县上升22.6%、醴陵市上升12.8%。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5个县市区在全省90个县市的排名分别为:炎陵县(第5名)、茶陵县(第14名)、攸县(第17名)、醴陵市(第58名)、渌口区(第74名)。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一)2月水环境质量状况
31个江河省控及以上断面中,株洲一水厂、大桥头、太和、茶陵县自来水厂、云阳自来水厂、苏州坝、华里、东阳湖、茶水入洣水口、炎陵泵房和酒埠江水库11个断面水质为Ⅰ类;星火和铁水入渌水口断面为Ⅲ类;其余18个断面水质均为Ⅱ类。
1.断面水质状况
(1)6个国控考核断面,星火断面水质为Ⅲ类;马家河(霞湾)、渌水入河口、草市镇和杨泗4个断面水质为Ⅱ类;大桥头断面水质为Ⅰ类。
(2)9个市、县域交界断面,华里、苏州坝和太和3个断面水质为Ⅰ类;草市镇、仙井、菜码头渡口、马家河(霞湾)、杨泗、渌水入河口6个断面水质为Ⅱ类。
(3)6个流域生态补偿断面,苏州坝和太和断面水质为Ⅰ类;草市镇、仙井、马家河(霞湾)和渌水入河口4个断面水质为Ⅱ类。
(4)8个渌江流域考核断面,株洲县自来水厂、仙井、渌水入河口、望仙桥水库、杨泗和三刀石6个断面水质为Ⅱ类;星火和铁水入渌水口断面水质为Ⅲ类。
与上月比较,株洲一水厂、苏洲坝和酒埠江水库断面水质由Ⅱ类上升为Ⅰ类;平虎大桥断面水质由Ⅰ类下降为Ⅱ类;铁水入渌水口断面水质由Ⅱ类下降为Ⅲ类;大桥头、太和、云阳自来水厂、茶陵县自来水厂、炎陵泵房、华里、东阳湖和茶水入洣水口8个断面水质稳定保持为Ⅰ类;其余断面水质仍为Ⅱ类。
2.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情况
2月份,全市监测1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1的Ⅱ类水质标准及表2、表3中饮用水水源地特定项目指标的标准限值进行评价。
3个市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其中株洲一水厂达到Ⅰ类水质,其余两个达到Ⅱ类水质;9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其中3个达到Ⅰ类水质分别是:炎陵泵房、云阳自来水厂、茶陵县自来水厂,6个达到Ⅱ类水质分别是:灵龟峰、株洲县自来水厂、望仙桥水库、三刀石、攸县三水厂和官庄水库。达标率为100%。

(二)1-2月水环境质量状况
1-2月,地表水水质考核断面31个,株洲一水厂、大桥头、太和、茶陵县自来水厂、云阳自来水厂、苏洲坝、华里、东阳湖、茶水入洣水口、酒埠江水库和炎陵泵房11个断面水质为Ⅰ类;星火和铁水入渌水口断面水质为Ⅲ类;其余18个断面水质均为Ⅱ类。
市区饮用水水质考核断面3个,株洲一水厂断面水质为Ⅰ类,株洲四水厂和株洲二(三)水厂断面水质为Ⅱ类;县级饮用水水质考核断面9个,炎陵泵房、云阳自来水厂、茶陵县自来水厂3个断面水质为Ⅰ类,其余6个断面水质为Ⅱ类。

(三)县市区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排名
相比去年同期,2月,9个县市区水环境质量(云龙示范区管委会无省考断面),茶陵县、炎陵县和渌口区改善程度相对较好(从第1名到第3名);石峰区、攸县和天元区水质恶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