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新闻动态 > 市区动态

醴陵市开展初始排污权限期认购工作

更新时间:2014-07-08 作者:醴陵市环保局 字体:

根据文件要求,75日,醴陵市环保局积极筹备,向全市27家尚未购买排污权的企业发出《限期认购告知书》,完成好新价格标准出台之前进行新老划断,尚未缴纳、未足额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单位必须明确是否认购分配的初始排污权指标。截止目前为止,全市23家企业除停产企业外,其余6家企业已完成初始排污权的认购工作。为确保排污权认购工作的顺利开展,下一步将:一是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要加强对排污权交易工作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特别是企业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引导广大企业通过实施排污权交易,进一步形成污染减排的内在激励机制,不断提高排污绩效。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的先进经验和成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对全市排污权交易工作的监管和技术指导。加强对排污权交易行为、资金使用、绩效的评估、审计和管理,确保排污权交易工作的规范你、有序推进,并将有关信息充分应用到环保部门的日常管理中,形成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日常监管效率。三是进一步加强排污权交易工作的组织协调。排污权交易是一项系统的改革创新工作,需要体制机制方面的有力保障及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醴陵市政府将对排污权交易进行统一组织协调。市环保局、市财政局作为排污权交易的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经委、编办、物价局、法制办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大力支持这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