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新闻动态 > 市区动态

炎陵创建生态县6乡镇获"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更新时间:2014-07-18 作者:炎陵县环保局 字体:

近日,国家环保部公布20122013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名单,炎陵县的沔渡镇、龙溪乡、东风乡、龙渣乡、船形乡和大院农场同获此殊荣。

 

近年来,炎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创建工作,立足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丰富的人文资源等特色优势,坚持"生态立县"发展战略,围绕省级生态县五个基本条件,22项建设指标,大力开展省级生态县的创建工作,群众的环保意识明显提高,人民生活环境质量和生活水平得到逐步改善。在今年的127日,炎陵县创建省级生态县工作通过市级预验收和技术考核,现正向省环保厅提出省级生态县考核验收申请。

 

截至目前,炎陵县共有10个乡镇(场)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