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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hbj/2014-0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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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日期:201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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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部门联动依法关闭"未批先建"违法企业
更新时间:2014-07-18 作者:炎陵县环保局 字体: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强化环保联动执法机制,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关,依法从严查处"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近日,炎陵县监察局、经信局、环保局、电力公司等部门联合对环境违法企业某制炭厂进行了依法查处。
据悉,该企业未经环评和环保行政审批,擅自建成并于2014年5月投入试生产,未采取任何有效环保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直排环境,由于项目建设选址不当,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群众对此反应强烈。为消除环境隐患,改善区域环境质量,还周边居民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为此该县上述部门联合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执法,依法对该企业采取了断电停电措施,要求其立即停止生产,拆除设备,恢复原貌。
炎陵县相关部门表示,对今后"未批先建"等环境违法行为,将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