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新闻动态 > 市区动态
- 索 引 号:hbj/2014-00197
- 服务对象:
- 公开日期:2014-07-24
- 发布机构:
- 服务主题:
- 名 称:
- 公开方式:
减排推进不力进度严重滞后,攸县炎陵云龙被挂牌督办
更新时间:2014-07-24 作者:市环保局 字体:大 中 小
今年年底必须完成的减排任务,有的到现在还在进行前期工作,进度严重滞后。7月15日,市环保局、市监察局联合下文,对攸县县政府、炎陵县政府及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实施挂牌督办,要求其于12月20日前完成减排任务,否则将对三地实施区域限批。
作为2014年国家重点减排项目,云龙污水处理厂、攸县污水处理厂二期,目前仍未进入实质性施工阶段;酒埠江特钢有限公司和鑫旺铸造有限公司的高炉、烧结机,攸县长江水泥一厂、二厂、黄丰桥水泥厂、金水江水泥厂的立窑生产线,以及炎陵县的8家小铁合金厂矿热炉生产线,均为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今年必须淘汰的落后产能,但目前仍未完成淘汰验收。市环保局要求,两个污水处理厂,必须在12月20日前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其他落后产能项目,必须在12月20日前完成淘汰并通过验收。对不能限期完成挂牌督办整改任务,工作不力或顶着不办的,将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问题所在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造成重大污染环境事件或不积极配合环境整治,继续进行违法排污行为的企业负责人,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限期未完成整治任务的,市环保局将对项目所在区县实施区域限批,所有新项目都不能审批上马,直到整改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