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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hbj/2014-0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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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日期:201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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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划定"禁燃区"
更新时间:2014-08-13 作者:攸县环保局 字体:大 中 小
近日,攸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县城规划区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通知》(攸政办函[2014]46号),将城区建成区和城市规划区天然气管网覆盖区域,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域,即"禁燃区"。此项禁燃区划定工作以中心城区为实施重点,兼顾对中心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大的其他地区;以淘汰燃煤锅炉为重点,兼顾其他使用高污染燃料设施的淘汰工作。分2个阶段,一是调查摸排阶段。做好燃煤锅炉摸底排查工作是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基础和保障,市环保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门的调查组,对禁燃区内的燃煤锅炉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排查工作细致准确。二是上级环保部门到我市进行调研阶段。市环保局将组成调研小组对摸底排查和划定情况进行调研,对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意见及可行性方案,确保禁燃区划定的准确性。
"禁燃区"的划定对控制城区废气污染,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进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创建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