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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环保局责令环境违法企业停产

更新时间:2014-09-18 作者:茶陵县环保局 字体:

近日,茶陵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一阀门厂在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建设有效的污染处理设施的情况下,进行零部件加工和喷漆等生产作业,其中产生的噪声,废气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915日,茶陵县环保局执法人员联合县经信、电力和下东乡等职能部门,责令某阀门厂停止生产,并告知业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做好设备清除等处置工作,消除环境安全隐患,还周边百姓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今年以来,茶陵县环保局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1-8月,茶陵县环保局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9批(次)181人,妥善调处环境涉诉涉访79起,回复率达100%。下一步,茶陵县环保局还将进一步加强监管,严格执法。一是严把准入关,杜绝重污染企业入驻,防止新污染源的产生。二是加大环境监察力度。对污染隐患的企业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对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一律关停。三是联合经信、电力、公安等多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偷排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