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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hbj/2015-0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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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日期:201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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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电视台发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环保倡议书
更新时间:2015-02-25 作者:茶陵环保局 字体:大 中 小
2月11日,茶陵县电视台向全县居民发出"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为建设美丽茶陵作贡献"的环保倡议。
新春佳节,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但是,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使空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和PM2.5的浓度急剧增加,会严重污染环境,影响和损害人体健康,也存在着火灾隐患。倡议书倡导全县居民从自身做起,节日期间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维护良好的环境空气质量;倡导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强对干部群众的宣传教育,环保热心人士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在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同时,主动劝阻身边人员的燃放行为;倡导各烟花爆竹销售点在采购和销售环节中要推广低烟雾、低污染的环保型烟花。
享受良好的环境是每一位居民的权利,保护环境是每一位居民的义务。倡议书希望全县居民积极响应,从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做起,以实际行动,为建设美丽茶陵作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