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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环保局集中学习环保法

更新时间:2015-03-03 作者:茶陵县环保局 字体:

226日,茶陵县环保局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集中学习会。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于201511日已正式实施。新《环保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完善了生态保护红线、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监测及环境影响评价、跨行政区域联合防治等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强化了企业污染防治责任,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

 

通过此次集中学习,该局干部职工纷纷表示,一定会深刻领会新法精神,以学习推进工作,做到学以致用,严格执法,努力提升依法监管、依法执法的水平,努力建设美丽茶陵。

 

227-28日,该局将继续学习《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等4个办法,进一步提高环保执法人员的整体水平,为建设一支社会认可、群众满意、公正执法、作风过硬的环保队伍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