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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环保局被确定为2015年度县政协评议单位

更新时间:2015-04-07 作者:株洲县环保局 字体:

2015年度,株洲县政协将株洲县环境保护局等六个单位确定为今年的民主评议单位。4月2日,县政协召开了民主评议动员大会。出席会议的有县政协主席陈光国同志,县委副书记刘智勇同志,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章文才同志、县委常委、主管环保工作的副县长黎平同志等县级领导。

在动员大会上,环保局局长周恒立代表环保局做了表态发言。在发言中表示:我们将以这次政协评议为契机,借助新环保法实施的东风,加强对县域内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严格按照新环保法的要求,对环境违法行为采取限制生产、查封扣押、按日计罚和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移送公安机关拘留等方式予以严厉打击,使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县域内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同时,切实改变工作作风,创新服务理念,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在服务群众质量和办事效率上得到提高,为我县环保事业的发展和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