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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动员会

更新时间:2015-04-30 作者: 字体:

424日下午,炎陵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动员会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法律实施,不断提高我县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水平。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及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今年4月至10月对我县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会上,传达了市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动员会议精神,对我县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进行了专题部署。

 

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戴诗平在讲话中强调:一是认识要到位。开展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进行法律监督重要手段。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是省、市人大的统一安排部署,上级有要求。全面建设美丽幸福新炎陵的总目标,客观上有需要。要坚持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环境保护和防治。二是组织要到位。要严格按照执法检查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把握好各阶段的时间节点,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三是措施一定要到位。各部门要通力协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姚成在表态讲话中要求:一是要在推动上下功夫,确保活动见成效;二是要在落实上下功夫,确保活动见实效;三是要在完善上下功夫,确保活动见长效。(炎陵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