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新闻动态 > 市区动态
- 索 引 号:hbj/2015-00244
- 服务对象:
- 公开日期:2015-05-22
- 发布机构:
- 服务主题:
- 名 称:
- 公开方式:
醴陵市重大项目引进环境监管与服务
更新时间:2015-05-22 作者:醴陵市环境保护局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建设是促进产业合理布局、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核心动力,提升经济总量的重要载体。由此,作为唯一行使环境监管职能的机构,环境保护部门务必把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放在突出位置。醴陵市环境保护局立足全市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把服务理念贯穿到项目建设全过程,切实做好全市重大项目引进环境监管与服务。
一、提前介入,实行项目预审制度
为确保项目顺利"落地",从项目考察开始,我局就根据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我市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环境容量等方面综合分析,为全市重大项目引进工作当好参谋。近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招商引资政策要求,我局积极帮助招商引资企业,特别是旗滨玻璃等重大项目,解决在引进、洽谈、落户过程中涉及的环保问题,提高项目建设的速度、质量和效益。
二、提高项目审批效率,服务企业发展
(一)加强建设项目指导和协调。主动加强与发改委、经信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建设项目信息,根据产业政策和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及时提出环保建议,并实行全方位跟踪服务。
(二)优化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机制。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实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审批"的窗口式标准化管理。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领导包办制,由业务股室具体帮助企业及时与省厅、株洲市局沟通协调,及时解
决项目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帮助企业填报相关材料,直至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三)缩短环评审批时限。凡是符合政策规定的新项目,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时限分别由原来的60日、30日、15日缩短为40日、20日、10日,所有行政审批不收取任何费用,并积极做好沟通协调,最大限度地促进建设项目在我市早落地、早开工、早建设。
三、做好环保技术服务,加强环境监管
项目环评报告审批后,其是否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是关系区域环境保护的最后落脚点。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我局实行全程服务,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做好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等工作,指导企业"三同时"工作顺利进行,对一些污染防治技术措施进行现场指导,提高项目建设质量,确保项目通过达标验收,顺利投产运行。同时,不断强化环境监管,加强对企业污染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管力度,严查环境违法行为,通过采取各种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为重大项目到我市尽快发展创造最佳投资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