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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hbj/2015-00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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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日期:201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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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环保局向全体县级领导送文件
更新时间:2015-10-15 作者:茶陵县环保局 字体:大 中 小
10月12日,茶陵县全体县级领导收到环保干部送达的文件《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8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该《办法》明确提出了党政同责,失职追责,终身追责等一系列的新要求。为此,县委书记彭新军同志批示:印发全体县级领导,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环保局向每一位县级领导送达《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文件,近日还开辟了公交站点茶陵环境保护宣传栏。两项措施旨在强化环境保护优先的理念,积极推进干部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支持环保部门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