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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hbj/2016-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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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日期:201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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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登记新措施法律法规来助阵
更新时间:2016-10-11 作者:攸县环保局 字体:大 中 小
为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建立高效便民的环评审批制度,根据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自2016年9月1日起,攸县环保局对环境影响很小、按照分类管理名录须填报登记表的建设项目不再进行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在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办法》发布前的过渡期间采用纸质备案,过渡期后将实行网上备案。
填报登记表的项目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是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办事效率的需要,同时,环保部门也可以腾出更多的精力将环评管理的重点放在对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