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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hbj/2016-00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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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日期:2016-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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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峰区正式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
更新时间:2016-12-20 作者:石峰分局 字体:大 中 小
为了进一步保护和改善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区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2016年12月16日,石峰区人民政府正式发文,成立株洲市石峰区环境保护委员会(简称"区环委会")。区环委会的成立工作由石峰环保分局牵头,经过报区编办审核、征求各部门意见建议,通过区政府常务会集体研究,最后报区委书记同意。
区环委会由区人民政府区长邓元连担任主任,常务副区长兰军和副区长贺建平担任副主任,主要成员为区政府办、区法制办、区监察局等32家负有环保管理职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石峰环保分局,李青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另外,为了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株洲市石峰区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已经人民政府同意下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