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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hbj/2017-0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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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日期:2017-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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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更新时间:2017-04-12 作者:醴陵市环境保护局 字体:大 中 小
醴陵市环保局近期以环保督察为契机,全面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利用新环保法及其配套手段严厉查处全市环境违法行为。时至今日,又一件塑料厂环保违法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充分利用了公安和环保联动执法机制。
李有财塑料造粒厂位于我市王仙镇灌冲村,该厂生产时产生的剌鼻塑料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无组织排放,清洗原料废水直排至附近小河。2016年6月6日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在排查时,发现该加工厂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证,随即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今年3月30日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在复查时,发现该厂擅自恢复生产,继续排放污染物。针对李有财塑料造粒厂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局依法予以立案,并决定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