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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hbj/2017-0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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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日期:2017-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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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株洲市天元区颐景园小区磷化铝自燃事件处置情况
“3.15”株洲市天元区颐景园小区磷化铝自燃事件处置情况
来源:环境监察支队 时间:2017-09-25 16:26:00 作者:
3月15日9时20分,株洲市环保局天元区分局接到公安局110值班室电话通知,位于天元区栗雨办事处的颐景园小区14栋旁边的山上,发生磷化铝自燃事件。市环境应急中心景钊同志带领应急人员及市监测站监测人员共10余人,于10时03分左右到达现场与天元分局人员汇合,进行调查处置。
现场按照《株洲市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提出以下建议并立即开展处置:
1、根据危化品的特性提出科学有效的措施,由着装消防人员进入事故核心区,将磷化铝残留物及周边被污染的土壤收集装箱,交由湖南旭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并进行土壤分析;
2、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人员对现场周边磷化氢气体开展应急监测,分析结果显示磷化氢气体未超标(环境监测快报附后);
3、建议市公安局对危化品填埋当事人进行查处。
本次事件属于人为破坏,我局在市政府应急办领导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积极与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处置及时得当,未对外环境和周边保护目标(居住人群)造成影响与恐慌。此次事件未诱发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