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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hbj/2017-0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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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日期:201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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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芦淞分局召开法制工作会议
更新时间:2017-11-28 作者:刘慧 字体:大 中 小
近日,环保芦淞分局法制委员会召开2017年第一次会议,全面总结2017年法制工作,讨论2017年部分行政处罚案件结案事宜。分局法制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2017年分局法制工作情况。今年以来,芦淞分局始终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综合运用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共立案查处环境行政违法案件63件,已下正式处罚决定46件,累计罚款191.83万元;对株洲浩康洗涤厂、黎宝华洗水作坊等6家涉水企业的负责人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对陈素莲表面处理作坊、康广华展柜作坊等17家屡教不改、无视环境法律法规的非法企业采取断电强制关停措施,对芦淞区跃文胶水厂的主要生产设备进行查封并责令其停产整治。
分局法制委员会主任刘本敦强调,环保执法人员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要学法、懂法、守法、文明执法。要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的基础上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保证环保法律法规全面贯彻执行。
会议对2017年的部分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讨论。会议同意,建议市局对陈则风洗水作坊、株洲泓扬展柜有限公司等已关闭或已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并取得环保审批手续的26家企业的环境违法案件结案;建议市局对王全昆染色作坊、黄顺丝瓜网套制作作坊等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6起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芦淞分局 刘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