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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区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敏感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及开展防治黄标车整治宣传活动

更新时间:2017-11-17 作者: 字体:

  
  近期我区空气质量指数明显上升,多次出现超标情况,为防治大气和噪声污染,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株洲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工作方案》文件精神。
  1、在特护期(2017年10月16日-2018年3月15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在醒目位置悬挂禁放烟花爆竹告示牌,有条件的可以利用电子屏幕播放宣传标语,做好环保宣传工作。
  切实提高对该工作认识的重要性,对照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在特护期间,采取措施,改善区域大气环境。
  11月15日,市环保局、天元交警、天元环保按照市、区政府的要求开展天元区特护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上午在天元区滨江社区进行了宣传,湖南卫视午间记者对被淘汰黄标车车主进行采访。(天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