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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实行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

更新时间:2018-03-02 作者:段华鑫 字体:

近日,茶陵县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专题听取国土、环保、水利三个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针对县环保局履行统一监督管理职责“权威不够”的现状,县委常委会议明确:从2018年开始对生态环保工作进行单独考核,生态环保工作考核和计生、综治、安全生产一样,实行“一票否决”。

2月27日,在茶陵县脱贫摘帽迎国检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动员大会上,18个乡镇(街道)和34个县直单位负责人向县委副书记、县长江小忠递交了2018年度环保责任状。

2018年是党的十九大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更是茶陵环保工作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茶陵县将坚定污染防治的信心和决心,以饱满昂扬的精神状态、奋发有为的雄心壮志,在新的环境治理攻坚战中抢占先机,在百舸争流中进位争先,奋力实现茶陵的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茶陵县环保局 段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