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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hbj/2018-00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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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日期:2018-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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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区区委常委会确定2018年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
3月26日,天元区区委、区政府布置了2018年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任务,2018年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工作。
一、当前天元区环境形势及主要环境问题
一是中央环保督察遗留问题整改工作。(1)北汽绿心地区违规建设整改工作未完成,北汽二分厂、金龙、竹溪两个片石场复绿整改工作未到位;(2)凿石港、陈埠港仍有部分污水直排湘江,未整改到位,影响饮用水源安全;二是空气环境质量仍未达到二级质量标准,主要污染因子为PM2.5、PM10,污染来源为:建筑施工扬尘、城市道路扬尘、机动车排放源、工业企业排放源、餐饮油烟污染等;三是农村畜禽养殖污染。天元区畜禽养殖大多规模小,与村民居住区距离近,污染投诉不断,农村污染问题没有得到较好解决;四是天元区处于工业快速发展期,VOCs污染投诉逐年增加;五是四个街道、三个乡镇均未设置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构,社区、村委会未设立环境保护兼职管理人员,尚未打通环境保护工作最后一公里。
二、2018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1.继续配合做好省、市环保督察工作,按要求完成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
2.全面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完成一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和工地、道路扬尘控制工作。
3.稳步提升水环境质量,尽快启动河西污水厂二期工程,2018年完成三门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4.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完成土壤污染防治项目,推进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启动全区生态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完成三门镇、雷打石镇农环整治任务。
5.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完善与公、检、法联动机制,严管重罚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 结合天元区突出环境问题,区政府行文印发《天元区2018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分解表》,将天元区2018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分解至各相关单位。
2. 参照市委、市政府将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建议天元区将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绩效考核内容。
3. 镇(街道)设立环保管理员,根据环保督察共性问题要求,加快完善镇和村一级环境监管机制,建议我区在镇、街道设立环境保护管理员1名,并要求村、社区设置环境保护专干,完成环保与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等监管网格化平台资源整合,解决环境保护工作最后一公里问题。(天元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