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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hbj/2018-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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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日期:2018-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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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环保芦淞分局协助城管处理何家坳26栋油烟投诉问题
更新时间:2018-04-13 作者:彭梅楷 字体:大 中 小
4月11日,环保芦淞分局受城管部门邀请就何家坳26栋油烟投诉问题进行技术性业务指导。
何家坳26栋地处人民中路原化工局职工宿舍楼,始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属老城区。涉及问题的六家餐饮店由于厨房空间较小,且不具备搭建高空油烟管道条件,门面油烟管道无法超过25栋楼顶。环保分局曾多次处理,由于没有其他部门的配合,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投诉人将此问题反映到市委巡察组,根据《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以及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湘发〔2018〕4号)文件精神,巡察组将此问题交由城市管理部门处理。
我局于11号下午派员到现场协助,建议城管部门要求六家餐饮店安装专用低空排放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厨房油烟。城管部门对该六个餐饮店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六家餐饮店安装专用低空排放的油烟净化器。我局将协助城管部门组织专业人员于被投诉的六家餐饮店安装油烟净化器后进行检测,并视情况为城管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在油烟处理职能转变初期我局将积极协助城管部门处理油烟投诉问题。(芦淞分局 彭梅楷)

株洲市环境环保局芦淞分局执法人员在投诉现场指导

株洲市环境环保局芦淞分局执法人员在投诉现场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