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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hbj/2018-0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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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日期:2018-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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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环保局强化督察,严抓细管,全力推进环保工作
更新时间:2018-04-26 作者:刘志双 字体:大 中 小
今年,攸县县委、县政府作出了一系列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将整改责任及时分解到各部门单位,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力推进环保工作。
一是有效发挥环委会作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完善环委会运行机制,设立县环保督察办,负责县环委会日常工作,全面发挥县环委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牵头抓总的作用,切实增强环保工作合力,严格落实“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健全调度、督查、会商、考核等长效管理制度,深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保工作大格局。支持绿色卫士、环保志愿者和社会公众依法监督环境违法行为,努力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狠抓环保考核。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制订《攸县2018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考核方案》、《攸县2018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细则》,县环委会办公室根据考核方案与细则对各有关单位、乡镇(街道)环保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督察,采用日常检查、按季考评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结果纳入县绩效考核范畴,与绩效考核工资挂钩。
三是充实环保力量。以环境网格化监管为总目标,经县编委会议研究,同意县鸾山镇、黄丰桥镇、宁家坪镇、桃水镇设立县环境保护工作站,为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他乡镇和街道设立县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站,为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将环保触角不断延伸,健全第三级网格(乡镇、街道一级) ,建立村级环保员名录,层层落实环保监管责任,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模式,打通环境监管“最后一公里”。
四是认真抓好排查报告制度。要求各乡镇(街道)建立排查制度,各乡镇(街道)环保工作人员负责对辖区每月排查1-2次。排查辖区内是否存在违规建设项目、企业是否存在非法排污、设施停运、非法处置固体废弃物等违法行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是否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畜禽养殖场污染处理设施是否完善,垃圾、秸秆是否存在露天焚烧,关闭停产矿山、冶炼和化工企业是否存在环境隐患,在排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环委会qq群或者微信群上报相关信息,并在每个月的5号前向县督察办上报纸质版材料,对辖区内所有企业建立相关台帐。县督察办对其工作跟踪督察,并对其排查的问题按职责进行交办,督促交办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五是建立环境问题分析制度。定期召开乡镇和街道环保工作人员会议,对发现的环境问题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查漏补缺,共同研讨解决环保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与此同时聘请专业人员现场解读法律法规,努力提高乡镇和街道环保工作人员环保工作履职能力;引导乡镇和街道环保工作人员在企业选址上严把关,严格环境准入,把企业引入工业园。
六是以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为抓手。县委、县政府以高度政治责任感,直面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问题,立行立做,迅速组织整改力量,全程跟踪落实,以最大的决心和最强的力度抓好整改。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到位的开展“回头看”、“后督察”等行动,确保问题不死灰复燃,不反弹,不成为新的隐患点。紧抓中央环保督察的契机,进一步加强攸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全面主动出击,将群众反映的环保问题扼杀在源头,以实际成效兑现承诺、取信于民。(攸县环保局 刘志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