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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hbj/2018-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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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日期:2018-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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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组织申报2018年省级排污权指标收储项目
为持续深化排污权交易市场,充分发挥环境经济政策引导作用,进一步促进治污减排,近日市排污权储备中心通过电话与QQ向相关市直管企业和各县市区环保局转达了省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省级排污权指标收储项目的通知》,要求相关单位在5月20日之前按通知规定上交申报材料,经市局审查筛选后统一上报省厅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
本次申报范围主要是2018年度省级排污权资金优先收储工程减排所获得的富余排污权,优先收储氮氧化物、氨氮和化学需氧量指标,优先收储十三五期间已经完成并通过验收的、或2018年度即将完成的重点减排项目富余排污权。
申报项目必须是企业有偿使用且经过市州环保部门减排认定并报省厅备案的富余排污权指标。
申报项目必须包括下列材料:项目单位申请报告(包括减排工程实施情况、指标获取情况、减排量认定情况、申请转让的指标量等) ;湖南省排污权指标收储项目基本信息表,该表由项目单位负责填写盖章,市州环保局签署意见并盖章; 排污权指标转让申请表(市州环保局签署意见并盖章); 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排污许可证复印件; 近三年排污权有偿使用缴费凭据和排污权证复印件; 工程减排项目验收资料和市级以上环保部门盖章确认的减排量核定证明材料。 项目单位名称、法人、排污许可证等关键信息有变更的,须同时提交证明材料。 (排污权储备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