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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hbj/2018-01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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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日期:2018-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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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邻避运动”涉稳问题的有效化解
近年来,我市“邻避运动”频发,尤其是天元区部分小区居民因担心担心临近相关建设项目可能影响环境,频繁组织以反对项目建设为目的“邻避行动”,通过微信群多次组织聚集维权和集体上访活动。继泰山一号等小区业主200人“9.11”到市政府规模集访反对建重金属土壤处理场项目后,此类问题更为突出,先后有粟雨工业园炼胶项目引发的群访事件, 楚天花园居民多次去市政府上访投诉市排水公司神龙大道(楚天花园)旁的污水提升站环境污染一事,天泉一品小区业主因建“白塔”聚集堵路,准备组织赴省进京上访等等。为防范项目建设“一建就闹、一闹就停”的困局,防范工作防患未然,势在必行。
针对涉环保项目建设邻避问题现状和今后发展趋势,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1、坚持科学规划。在城镇化建设发展规划中,应从城市持续性发展战略高度总体把握,综合考虑县域气候、水文、地质、环境、人口及经济社会发展自然增长率等因素,按照工业园区化、产业集群化、居住城镇化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城市建设,尽量避免居住、工业、产业混搭型规划建设。
2、严格项目环评和审批。针对我市的环境状况,严格按照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严把项目准入要求,杜绝污染大、耗能大、工艺落后的企业以及国家禁止建设的“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进入我市,积极引导和鼓励污染小的先进工艺企业落户我市,对落户我市的企业,认真做好选址等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并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进行认真分析,提出具体的环保要求。对新建项目提出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把建设项目环保第一审批关。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强化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坚持新建项目环评一票否决制度,从源头上杜绝新增污染源。对少数存在“未批先建”的项目,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和处理原则,如果符合当前规划要求,产业符合国家产业导向,同时又符合现行环保审批条件的,及时责令限期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对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及其污染严重或存有严重环境风险隐患的项目,按照相关要求坚决予以取缔。
3、扎实做好稳定风险评估。在进行重大涉环保项目建设决策时,扎实细致地做好项目风险评估工作,高度重视评估报告中涉及的不稳定因素和问题,通过宣传、协商等行之有效的措施,打消各方疑虑,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项目决策之前,切实做到论证科学,标准严格,规划合理,群众满意。
4、建立公众参与和和信息公开机制。在重大涉环保项目建设决策时,政府应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充分保障周边居民的知情权,尊重周边绝大多数居民在邻避设施的设置决策中享有平等的参与权和决策权,不选择性推行公众参与。必要时还可诚邀部分居民代表作为该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监督员,让群众尽可能了解项目建设情况,用公平的角度审视项目建设,并通过正常渠道向政府反映社情民意等。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受理公示和审批前公示,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5、建立损害补偿机制。对涉环保项目邻避设施建设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的,政府应建立健全污染损害补偿机制,对受邻避设施建设影响的周边居民给予一定合理且充分的经济、物质或公共服务补偿,以缓解周边居民的嫌恶情结。(市环境监察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