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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韶山路17栋氿汀香炸鸡店油烟扰民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更新时间:2018-12-06 作者: 字体:

 

2018年11月30日,我局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环境举报问题,反映韶山路17栋氿汀香炸鸡店油烟影响18栋住户。收到该投诉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派执法人员到该店进行现场检查。

氿汀香炸鸡店工商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为天元区氿汀香小吃店,法人代表胡志高,现场负责人王志平,该店于2016年八月开始营业至今,主要经营中式炸鸡,营业面积约30平方米。该店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实,该店已安装了油烟净化器,油烟管道已安装至改楼楼顶并高于楼顶1米,餐厨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专用烟道高空排放。

株洲市环保局天元分局责令天元区氿汀香小吃店与第三方油烟治理公司签订合同定期清理油烟净化器,并建立清洗台账,确保油烟净化效果;要求该店对其烟道进行改造,延长专用烟道;要求该店进行食品加工时一定要开启油烟净化器,并关闭好门窗,妨止油烟无组织排放。

今后,株洲市天元区相关职能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有关大气污染防治和饮食油烟治理等相关规定的宣传力度,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开展饮食油烟专项整治行动。天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