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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淞分局与区交警大队开展机动车专项治理

更新时间:2018-12-06 作者: 字体:

12月5日,为切实落实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排放不合格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的通知》精神芦淞环保局与芦淞区交警大队联合执法,开展排放不合格机动车交通整治专项行动。

执法当天,联合执法组来到株洲市芦淞区京渌立交桥下对来往机动车进行抽检。重点对柴油货(客)老旧车"驾驶排放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三类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在联合整治中由交警部门负责机动车辆的拦停、违法车辆处罚及现场安全防护工作,由环保部门负责对拦停车辆进行排放检测、证据搜集工作。

 

当天我分局共检测车辆六辆,其中三辆车未达到排放标准。我分局将继续与交警大队联合协作,认真研究,积极开展排放不合格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工作。为芦淞区的空气质量和蔚蓝天空尽责尽力。(芦淞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