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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下文督办湖南海利株洲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超期贮存危险废物盐渣工作

更新时间:2018-12-11 作者: 字体:

 

 

湖南海利株洲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0日,针对湖南海利株洲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超期贮存危险废物盐渣的安全转移处置工作,市政府下发了《关于限期按中央环保督察要求完成超期贮存危险废物盐渣安全转移处置工作的督办函》,限该公司必须确保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要求该公司把完成超期贮存危险废物盐渣的安全转移处置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的重要举措,推动中央环保督察限期督办任务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二是强化主体责任。要求该公司压实这次超期贮存危险废物盐渣的安全转移处置工作的主体责任,必须立即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倒排工作时间,立即整改。

三是落实责任追究。如该公司在中央环保督察限期督办的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超期贮存危险废物盐渣的安全转移处置任务,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对该公司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履职情况展开调查,落实责任追究。(固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