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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尾矿库及其采选、冶炼企业有关环境问题,全部销号!

更新时间:2018-12-13 作者: 字体:

 

根据省人民政府和省厅的统一安排,我市从2018年开始,开展了为期9个月的尾矿库及其采选、冶炼企业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今年1月,我局成立以章文才局长任组长、各县市局、各分局局长为成员的株洲市尾矿库及采选、冶炼企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与安监、国土和矿山等职能部门的沟通,组织相关企业召开专题动员会议,严格落实企业责任主体、地方政府属地管理和各部门环境保护监管职能,对业主明确的企业,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督促企业针对存在的环境问题制定相关整治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和时间,抓紧整治到位;对历史遗留问题或无主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要上报同级人民政府,组织好有关部门制定整治方案,加强资金、技术和保障等方面的统筹,明确整治任务和期限,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今年7月份,在检查企业23家中,我们对存在环境问题的3家企业,建立健全了台账并跟踪督办,环境问题在得到解决。今年8月份,在市政府的指挥下,市局再次下发《关于对全尾矿库企业开展再排查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株环办〔2018〕68号)文件,要求各县市局在以往检查23家企业的基础上,把全市所有在生产和停产的42煤矿企业纳入此次专项检查当中。要求对所涉及的65家企业开展逐一排查,对其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和周边植被等进行重点检查并拍照备存。今年9月份,支队组织专项检查,我市相关企业未发现有其他环境违法问题。今年11月份,在省环监局组织的检查中,对我市尾矿库及其采选、冶炼企业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市环境监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