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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分局落实要求,重拳出击违法企业

更新时间:2019-12-03 作者:荷塘分局 字体:

根据何朝晖副市长在株洲特护期大气污染防治暨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指示工要求,结合国网株洲供电公司提供的各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用电异常的情况,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荷塘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用电异常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发现株洲市荷塘区福平页岩建材厂脱硫废水循环池水泵损坏造成脱硫处理设施因故障未能正常使用,并未及时修复,致使含硫烟气未经处理直接外排。

因该厂主要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六项之规定,对该厂主要负责人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作出罚款壹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在大气污染特护期件,株洲市生态环境荷塘分局将严格监管辖区内涉气企业,严厉打击超标排污,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