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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捕十年!湘江石峰段渔船全面"上岸"

更新时间:2020-08-25 作者: 字体:

为有效恢复重点天然水域水生生物资源,促进水域生态环境修复,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到2020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现常年禁捕。为全面落实这一要求,株洲市以"禁得住、退得出、稳得住、能小康"为总体目标,将全面完成株洲市湘江株洲段、渌江、洣江等水域禁捕退捕任务。

为了完成禁捕退捕这一项综合性工作,石峰区积极承担禁捕退捕主体责任,根据《湖南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操作性强、细致周密、保障有力、渔民认可的禁捕退捕实施方案。

2020年8月21日上午石峰区开展渔民禁捕退捕集中除渔船工作。石峰区现有渔民 33 户,渔 36 条。目前,石峰区渔民 33 户全部签订退捕协议,渔船全部完成回收拆解。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石峰分局现场监督检查渔船拆解的废油等危废处置,要求拆解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将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下一步,石峰分局将加强禁捕退捕工作宣传,监督检查渔船拆解渔具回收等工作,保障禁捕退捕工作稳定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