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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防军人到环保铁军,冲锋在前永不褪色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刘攀彦同志执法先进事迹简介

更新时间:2020-11-09 作者: 字体:

    转业回乡,不忘初心,永不褪色,从国防军人到环保铁军的刘攀彦,不改变军人坚强的意志,不改变顽强的拼搏精神,不改变公而忘私的风格,时时刻刻按照一名军人和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执法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不畏艰苦,不讲条件,服从命令,冲锋在前,用实际行动践行着环保人的誓言。

一、注重业务学习,不断强化自身素质。刘攀彦同志自部队退伍安置到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刚刚接触环境监察工作时,也曾有专业知识缺乏、业务不熟练的困扰。为此,他积极主动参加各类学习和各项专项检查工作,坚持边工作边学习,珍惜每次学习机会,努力掌握新环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运用以及环境执法程序和各类文书制作,并根据需要主动参加持证上岗培训。在2018年12月24日-2019年1月8日他被抽调参加"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行动,因他在吕梁中心组发现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精准,上传问题被部里接纳次数较多,被生态环境部评定第15轮第十二位的好成绩。同年,为了更好的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参加了省市"环境执法大练兵比武"分别获"2018年度全市环境执法大练兵比武一等奖"和"先进个人"称号,因此,2019年"绿色卫士下三湘"系列活动在醴陵启动,他代表生态环境一线执法人员接受卫视采访并作典型发言。

二、强化责任担当,服务大局。2019年9月,刘攀彦同志被局党组委任执法大队三中队中队长,担任中队长以后,他深知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大,任务重,为尽快熟知辖区内企业,踏遍了辖区各个乡镇、办事处,经常白加黑、5+2,日以继夜,短时间内走遍辖区内近两百家排污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做到了对分管的辖区:"企业情况清楚、重点监管事件明晰。"

在日常工作中,刘攀彦同志始终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认真对待每一个信访投诉,尽力将污染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为了及时受理投诉和处理突发事件,他的手机24小时不关机,不论刮风下雨、白天黑夜,接到投诉电话,立即赶赴现场,集中查办了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在辖区内解决了一批环境突出问题,推动解决了近100个污染纠纷,在污染排放、行业整治、环境监管、安全预防等方面干得有声有色。2019年以来立案处罚20来件,立案处罚160多万元,在企业及行业内起到了振慑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执法成效,赢得了镇政府、乡镇企业的认可,也得到群众的信任。同时多次被局评为"先进个人",所属中队被评为"先进单位 "。

三、严于律已,立足本职,勤奋敬业。刘攀彦同志自从事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以来,能够严格履行相关行为规范:1、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包庇、纵容、袒护环境违法行为。2、规范执法。熟悉掌握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按照法定权限、时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3、公正执法。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程序公开与实体公正相统一。4、文明执法。不断提升自身执法素养和执法水平,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5、廉洁执法。严格遵守廉洁规定,做到公正廉明,为人正派,行事公正。

近年来,我局多起重大案件的立案查处工作,他均积极参与配合。例如今年他查处的"株洲美景环境管理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案",由于该案件所涉及的为醴陵市垃圾处理填埋场项目,案件查处难度大、取证及相关情况调查工作相当繁琐,并且案件涉及本市民生工程,办案阻力巨大,但刘攀彦能不畏困难、顶住压力,认真取证,在办案期间,他能蹲守现场长达15个工作日,坚持日夜在现场进行证据搜集保全工作,个人录制的相片及视频多达数百条,对相关责任人调查询问近百次,为案件办理提供了详实准确的第一手材料。同时与我局多位执法办案人员多番审议,最终确保案件证据充足、办案程序规范,终于啃下了这块硬骨头,仅此一案即对此违法行为处罚金30万,同时对该业主单位进行了严厉警示教育,确保了企业明确法律责任及相关后果,对企业日后的环境管理规范起到了积极作用。

今后工作中刘攀彦同志将牢记使命,做到胜不骄、败不馁,他将以一如既往的战斗精神,一心为民的服务情怀,在环保岗位上坚守、奋斗,发扬能吃苦、能战斗的铁军精神,为醴陵"蓝天、碧水、净土"冲锋陷阵,为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做出积极贡献。